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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:2018-01-05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市级各相关部门:

  根据《浙江省实施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〉办法》精神,结合《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》要求,我局将对2017年度部分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考核评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考评范围

  市级各相关部门(名单详见附件1)。

  二、开展自评

  1.请各相关部门对照《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考评表》(附件2),完成自评,并附简要印证台账资料(纸质或电子稿均可)。

  2.为有效掌握各部门能源资源消费情况,请各部门如实填写《市级部门2016年-2017年能源资源消费对比表》(附件3)。

  以上两张纸质表格(盖章)及相关台账资料请于1月19日(周五)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。

  三、组织核查

  根据各部门上报资料,结合工作实际,进行核查和评分。

  四、通报结果

  根据核查评分情况,公布考评结果。

  联系人:何志刚  85134001 传真:85120803

  QQ邮箱:3010073693@qq.com

  附:1. 参加考评单位名单

  2. 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考评表

  3.市级部门2016年-2017年能源资源消费对比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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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8年1月5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绍市机管办〔2018〕2号+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的通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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