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属各支部:
现将《关于推行共产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的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bet28365-365直属机关委员会
2017年4月28日
关于推行共产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的
实施办法
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,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党内有关规定,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,现就全面推行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。
一、总体目标任务
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激励党员勇立潮头谋新篇、勇当标杆创新业,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纪律严明、品德高尚、担当有为作表率的机关后勤队伍,为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发展作出贡献。
二、先锋指数设置
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,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,针对机关事务管理领域合格党员具体标准设置先锋指数(见附件),量化评价标准,加强日常管理。
党员“先锋指数”由基本指数、正向加分指数、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。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,对标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要求,设置信念指数、纪律指数、品行指数、作为指数;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,反向扣分指数酌情减分。经评定后,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,最低分为0分。
三、评价管理程序
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,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终审把关。评价管理程序采取个人自评、民主评议、支部考评、亮分公示等步骤进行,每半年评定一次,年终进行综合评价。具体程序如下:
1.个人自评。党员每半年对照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。正向加分、反向扣分需填写具体事项和提供有关依据,由支部负责核实。
2.民主评议。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,组织党员对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标准开展互评打分。同时邀请部分群众参评打分。
3.支部考评。在自评、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,每半年支部召开支委会,综合党员平时工作、生活表现,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综合得分。年底根据全年两次考评综合得分,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,确定每名党员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。
4.亮分公示。半年考评综合得分和年度总体评价结果通过党务公开栏、党建网站等途径公示,并反馈给党员本人。年度总体评价结果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备案。
四、评价结果运用
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,分先锋党员、合格党员、警示党员、不合格党员等四个等次。考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锋党员,60-89分的为合格党员,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。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。
对先锋党员,给予表彰和宣传,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、组织推荐的优先对象和评比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;对合格党员,由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,积极引导,促使他们比学赶超、晋位升级;对警示党员,要开展谈话,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,并采取“一对一”、“多对一”等结对帮扶方式,督促他们扎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;对不合格党员,则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置。
五、有关工作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支部要把实施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与开展“五型”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先进创评、“先锋工程”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“三级书记”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,认真谋划,及时部署,抓好推进。
2.结合实际落实。要联系实际,遵循按需设定、突出重点、群众公认、操作简便的原则,立足于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,对先锋指数的各项评价指标和评价管理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,增强评价管理工作的实时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3.加强监督检查。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各支部开展评价管理的督促检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,确保党员“先锋指数”评价管理工作顺利推进。
4.发挥“平台”作用。积极利用“智慧党建”管理服务平台,对党员参加“三会一课”等党内组织生活情况、开展志愿服务等量化指标实行实时积分、实时考核、实时排名,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,确保评价管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切实提高评价管理实效。
附件:bet28365-365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参考标准